菏建协〔2023〕15号
各会员单位:
根据山东省建筑业协会《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“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”的通知》(鲁建协〔2023〕19号)和《“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”评审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评审办法”,附件1)文件要求,我会决定组织开展“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”预选工作,并择优向省建筑业协会推荐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工程所属单位须为菏泽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。
(二)申报工程须符合《评审办法》规定评审范围及规模要求。
(三)申报工程应于2020年10月1日-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,且已备案。
(四)具体条件。
1.符合法定建设程序;
2.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、规范,工程设计合理、先进;
3.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、合理,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;
4.原则上已获得市优质工程或达到市优质工程标准;
5.申报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;无重大或群体性质量投诉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;无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,未受到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。
(五)申报资料要求。
1.申报资料必须齐全完整,内容正确,编目清晰;
2.申报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准确,与单位公章相符;
3.参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,包括相关单位对参建单位施工质量的评价证明。
4.申报单位按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(附件2)将申报表(附件3)、承诺书(附件4)及证明材料附件胶装成册。
申报单位请于7月24日前将胶装成册的全套申报资料报市建筑业协会。
(六)本次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二、推荐要求
(一)复查和推荐工作由市建筑业协会负责,坚持严格、认真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“优中选优”。
(二)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按照《评审办法》要求对申报工程组织现场复查,并负责审查申报工程法定建设程序手续、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
(三)市建筑业协会按照分配名额(附件5)推荐工程并按质量水平排序(附件6)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 赵书雅 0530-5169922
地址:菏泽市中华路1369号建设大厦610室
附件:1.“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”评审办法
2.申报材料的内容及要求
3.“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”申报表
4.“承诺书”
5.2023年度“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”推荐工程名额分配表
6.2023年度“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”推荐工程汇总表
菏泽市建筑业协会
2023年7月10日
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“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”预选工作的通知.pdf
hzjzyxh@sina.com
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黄河东路岳程办事处西临
0530-5600099
0530-5600099
关注公众号